化干戈為玉帛,護營商為企業(yè)
2024-06-28 10:37:52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馬志軍 | 作者: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王英)“我一定要抗爭到底?!毕嫣犊h轉城戶王某在庭上的言論還依舊在耳邊回蕩,被告王某心里與原告微草公司的矛盾比海水還深。原告微草公司極力要求四被告賠償因非法阻工造成原告停工期間的損失共計七十多萬元。庭審過程中,原、被告雙方劍拔弩張,火藥味十足。
原、被告之間矛盾如此深重應如何化解?民一庭承辦法官陷入了沉思。他決定打破各單位之間的壁壘,先后多次聯(lián)合天易示范區(qū)、司法局、鎮(zhèn)政府參與調解工作,認真傾聽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難處。經(jīng)過法官釋法明理,最終原告企業(yè)愿意撤回對被告方的起訴。原告撤訴后,承辦法官發(fā)現(xiàn)雙方之間的怨氣并未消散。為了使原被告化干戈為玉帛,民一庭再次召開協(xié)調會。會上,民一庭庭長指出原、被告為湘潭縣的發(fā)展和建設都作出了犧牲和貢獻,也希望原、被告之后能夠握手言和,合作共贏。經(jīng)過民一庭分管院領導、庭長、及法官的耐心的辨法析理,當事人之間的心結終于解開。被告方也主動承認自己不合理不合法的阻工方式不對,并承諾不會再組織和煽動其他人對企業(yè)進行阻工。
“感謝民一庭的領導及法官,其實也沒什么深仇大恨,我只是咽不下心里這口氣。說開了就好了,你們太盡心了!”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huán)境。湘潭縣法院始終堅持主動靠前服務來推動商事糾紛化解提質增效,此次以調解方式化解雙方矛盾,既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又減少了訴訟成本,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形成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下一步,湘潭縣法院將進一步增強司法護企意識,用法治維護公平高效的營商環(huán)境,切實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司法的溫度。
責編:馬志軍
一審:馬志軍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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