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全媒體記者 李翔 通訊員 何藍敏)“希望你能吸取教訓,珍惜改過自新的機會,好好對待你的妻子,彌補對妻子和家庭的虧欠,下次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6月28日,在株洲市天元區(qū)人民檢察院召開的一起故意傷害案擬不起訴公開聽證會上,區(qū)婦聯(lián)代表對被不起訴人易某說道,同時指出家庭暴力的危害,告誡其要深刻反思,引以為戒。
?據(jù)悉,被不起訴人易某與被害人馬某系夫妻關系。2024年5月9日,易某因瑣事與妻子發(fā)生糾紛,隨后易某使用水果刀將馬某的面部、頸部多處劃傷,導致馬某出血過多昏迷倒地。
經(jīng)鑒定,馬某傷情為輕傷一級,被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在審查起訴期間,被害人考慮到家庭和諧與孩子未來,最終對易某作出諒解,并請求檢察機關從輕處理。同時,易某也真誠認罪悔過,承諾將端正行為,絕不再犯。
充分聽取被害人訴求后,檢察官綜合考量案情及易某悔罪表現(xiàn),決定對其作不起訴處理,“作出不起訴決定,并非否定易某故意傷害的違法行為,而是以修復家庭關系、維護家庭和諧為出發(fā)點,給他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為充分發(fā)揮檢察職能,推動區(qū)域內(nèi)反家暴合力,更好的通過以案釋法傳播法治理念,6月28日,天元區(qū)人民檢察院就這起涉家暴故意傷害案件組織公開聽證,除案件當事人及其公安機關承辦人參加外,區(qū)婦聯(lián)副主席左思盼受邀參加此次聽證會。
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詳細介紹案情,針對行為人犯罪情節(jié)輕微、真誠悔過、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并取得諒解等情節(jié),充分闡釋了對易某擬作不起訴決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據(jù)。聽證人員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圍繞本案事實認定及處理意見進行了評議,認為本案是夫妻因家庭瑣事而引發(fā)的輕傷害案件,對易某作不起訴處理既符合法律規(guī)定又體現(xiàn)司法溫情,也有利于促進家庭關系修復。最終聽證人員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檢察機關對易某擬作相對不起訴處理的決定。
對家庭暴力案件進行公開聽證是檢察機關促進矛盾化解的一劑良藥,也是踐行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的重要舉措。下一步,天元區(qū)人民檢察院將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以群眾看得見、聽得懂、感受得到的方式,努力讓當事人既解開“事結(jié)”又解開“心結(jié)”,最大限度釋放檢察聽證輕罪治理效能,傳遞“司法為民”的檢察溫度。
責編:李翔
一審:李翔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