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區(qū)法院當庭宣判6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
2024-07-05 09:16:50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楊紹銀 | 作者: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何盛琨范質(zhì)惠)“請全體起立,現(xiàn)在當庭宣判!”近日,益陽市赫山區(qū)人民法院運用“三分式”審理模式,當庭宣判了6件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在“三分式”審理模式改革的背景下,做到了及時開庭,當庭宣判,高效庭審,讓法律更權(quán)威,讓司法面對監(jiān)督更自信、更從容、更坦蕩,讓公正與效率看得見。
被告益陽市某物業(yè)公司與湖南某置業(yè)公司以“售后包租”的方式向6位原告出售商品房,承諾在未來十年內(nèi)以年為單位向各原告支付租金,后兩被告未及時支付剩余租金,雙方因此成訟。
案件承辦法官唐亞菲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積極與案件各方當事人溝通,在了解到本案為系列案件,且仍有大量未起訴的租戶的情況下,為了真正實現(xiàn)定紛止爭,更好地維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quán)益,承辦法官及其助理以庭前會議的方式梳理了案件思路、固定了案件事實、明確了訴爭焦點,并在開庭時就該6起案件進行了當庭宣判,真正把“如我在訴”的理念體現(xiàn)在“三分式”審理模式的各個環(huán)節(jié)。
法官說法:本次6起系列案件的當庭宣判,一次性解決了6名租戶的難題,防止了糾紛的再生,不僅是“三分式”審理模式改革最生動的寫照,也是“如我在訴”這一司法理念的實踐。人民法院將以“辦案最公、流程最少、用時最短、體驗最好”為辦案目標,努力實現(xiàn)“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責編:楊紹銀
一審:楊紹銀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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