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郭亞碧)“真假花露水的氣味、外觀都差不多,我們不清楚該如何辨別,在進貨時沒注意,沒想到銷售的產品構成了商標侵權。”涉案商戶向承辦法官說道。近段時間,津市市人民法院審結了多起涉知名品牌“某神”花露水的商標侵權案。
現場教居民如何辨別真假花露水
上海某聯合公司系“某神”商標的專用權人,經其調查發(fā)現,常德市內多家商行公開銷售假冒“六神”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某神花露水,相關侵權行為已進行證據保全公證。上海某聯合公司即遂以商行的銷售行為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利用“某神”商標為中國馳名商標的影響力牟取不當利益,給其造成經濟損失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侵權的商行應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
津市市人民法院立案后向多名被告分別送達了訴訟文書副本,庭審中對公證封存的假冒花露水進行拆封展示,組織原告對真假花露水進行比對,闡述如何從內材和包裝進行區(qū)分。經法院釋法析理,被告均認識到自己的銷售行為確已構成侵權。目前該系列案均已順利審結,部分原被告達成調解協(xié)議并當即履行了賠償款,另2被告因客觀上能夠證明是自己合法取得并通過向法院提供完整的證據鏈指向具體的供貨者,法院依法判決駁回上海某聯合公司訴訟請求。
走訪商戶,提升知產保護意識
為強化知識產權法治保障,服務企業(yè)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以高質效法院履職為經濟發(fā)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同時考慮到本系列案涉案范圍較廣,涉案產品系大部分家居備用的日用品,具有重要的普法宣傳意義。庭審結束后,津市法院立足實際,能動司法,組織承辦法官現場對社區(qū)群眾及商戶進行普法,展示如何區(qū)分真假“某神”花露水,并走訪入戶發(fā)放宣傳冊,提示銷售者,進貨時應當對商品盡到合理審慎義務,從合法渠道進貨,核實供貨商身份信息及商品生產商、材質等基本信息,主動索取進貨單、發(fā)票、收據等相關憑證,避免銷售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假冒商品。
責編:馬志軍
一審:馬志軍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