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chuàng)建“楓橋式”人民法庭】赫山區(qū)法院走進蘭洲學校開展法治講座
2024-10-10 17:29:42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楊紹銀 | 作者: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劉郁芳)近日,益陽市赫山區(qū)人民法院蘭溪人民法庭走進該區(qū)蘭溪鎮(zhèn)蘭洲學校開展法治講座,法院工作人員積極引導同學們對校園欺凌say“No!”。
“同學們,知道我們是做什么工作的嗎?”蘭溪法庭法官助理劉郁芳從簡單的自我介紹開始,向同學們介紹了法院及法官的工作?!澳峭瑢W們以后想做什么工作?應該沒有人想成為一名違法犯罪分子”。校園欺凌可以是揮起的拳頭、可以是侮辱的言語、也可以是排斥的態(tài)度,但所有欺凌行為都有一個共同點——它是罪惡的萌芽,待它在學校生根發(fā)芽、肆意膨脹,最終會將危害學校和他人,所以每一個人都要學會勇敢地對校園欺凌說不。
極少數(shù)學生法律意識薄弱,缺乏對他人的尊重和對生命的敬畏,最終自食惡果。她通過向同學們講解真實案例,以案說法、以案釋警,強調(diào)了校園欺凌的嚴肅性與嚴重性。但除了不做施暴者,也不能做旁觀者,不做校園欺凌的“觀眾”,不沖動、不沉默、不冷漠,每位學生均應承擔起反對校園欺凌的責任。課堂的尾聲,同學們踴躍發(fā)言,發(fā)表自己對校園欺凌的看法,“我們不能欺負同學”“看到同學被欺負要及時報告老師”……
法治宣傳可以強化學生的守法意識,防患于未然。同時,可以幫助受欺凌的學生,讓他們知曉自我保護和求助的方式,避免受到更嚴重的傷害。反對校園欺凌,營造安全、和諧的校園環(huán)境,人民法院一直在努力。
責編:楊紹銀
一審:楊紹銀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