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石勤)為進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扎實有效做好弱勢群體法律援助工作,充分發(fā)揮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扶弱濟困的積極作用,切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2024年12月24日,吉首市法律援助中心聯合“法潤三湘”援助律師吳澤西到馬頸坳鎮(zhèn)楊柳村楊柳組,為患有精神和肢體殘疾的石某解決法律援助申請的問題。
2024年7月30日,16歲的梁某某因乘坐黎某某無證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被大貨車碾壓當場死亡。黎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提起公訴,梁某某的父親來到吉首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欲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在接待梁某的過程中,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員了解到,被害人梁某某的父親梁某與母親石某已經于2015年離婚,梁某某的母親石某患有精神分裂癥,系精神、肢體殘疾三級,因路途遠、年老體弱,石某的父親石某某便委托梁某某的父親梁某一起申請法律援助。
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員考慮到,若石某某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還需要提供主體證明材料及簽署相關文書,經過初步審查認為石某的情況屬于法律援助范圍,因石某某行動不便,吉首市法律援助中心決定開通“綠色服務通道”,為其提供法律援助上門服務。在充分了解石某精神狀況、家庭情況及具體訴求后,工作人員現場為石某某辦理法律援助相關手續(xù),指派吳律師承辦此案,并與石某某簽訂委托協議及授權委托書。
法律援助上門服務不僅僅解決的是群眾“急難愁盼”的民生實事,更能讓他們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溫暖與力量。吉首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終秉承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理念,對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開設綠色通道,將“法律援助惠民生”延伸到群眾的家門口,不斷提高群眾的體驗感和滿意度。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4件,其中涉及農民工案件77件,婦女案件71件,未成年人案件64件,老年人案件39件,殘疾人案件4件;對有特殊困難的受援對象提供上門受理服務2次,切實保障了弱勢群體、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
下一步,吉首市法律援助中心將繼續(xù)堅持“應援盡援、應援優(yōu)援”的服務理念,不斷延伸法律援助服務觸角,切實提升困難群眾和弱勢群體的法治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讓法律援助工作更深入人心下。
責編:李穎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