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議為企業(yè)開“良方”
2024-12-30 11:37:09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左爽 | 作者:賀艷玲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賀艷玲)近日,東安縣人民法院大廟口中心法庭在審理一起財產(chǎn)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中,針對某保險公司在應訴過程中提供虛假證據(jù)材料行為,本院向該保險公司發(fā)送司法建議,以其規(guī)范誠信經(jīng)營。
該份司法建議就某保險公司內部管理、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法治宣傳教育、切實引導工作人員在提供證據(jù)、出具證明材料時,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改進意見。
司法建議是人民法院堅持能動司法,依法延伸審判職能的重要途徑,是人民法院抓前端、治未病,推動訴源治理的重要舉措,更是主動服務大局,推動社會治理法治化的重要手段。東安縣人民法院將繼續(xù)充分運用司法建議的措施,提醒相關企業(yè)及單位完善工作制度、強化法治意識,防患于未然,促進矛盾糾紛前端化解,讓司法建議真正成為推進社會治理的“一劑良方”。
責編:左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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