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謝雅琴)1月9日晚,大通湖區(qū)人民檢察院2025年第一期“干部夜?!遍_課,全體干警、書記員參加。
學習會上,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龔莉領學了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節(jié)期間正風肅紀工作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節(jié)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公開通報的七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典型問題,檢察業(yè)務部五級檢察官助理熊樂領學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
春節(jié),作為中華民族最重要的傳統(tǒng)節(jié)日之一,不僅承載著人們對未來的美好期盼,也是檢驗黨員干部黨性修養(yǎng)、作風形象的試金石。深入學習相關通報和通知精神后,干警們表示,春節(jié)期間將嚴格落實值班值守和請示報告制度,確保檢察工作有序運轉,為人民群眾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強化紀律意識,以身作則,倡導勤儉、文明、廉潔的社會風尚,以自身正、自身硬,贏得人民群眾的信任與支持,堅決防范“四風”問題反彈,堅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展現(xiàn)新時代檢察干警的良好形象。同時,將以新春為起點,攜清風同行,揚正氣為帆,開啟全年風清氣正新征程,為構建和諧社會、推動全面依法治國貢獻檢察智慧與力量。
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行為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和司法權威。通過學習,干警們表示,《解釋》進一步細化了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的適用法律問題,為檢察機關辦理此類案件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和依據(jù),從而有效提升檢察人員對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行為的法律認知和判斷能力,確保案件辦理的準確性和公正性。
責編:楊紹銀
一審:楊紹銀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