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調解止糾紛 上門辦案暖民心
2021-09-22 08:59:06
來源:法制周報 | 編輯:劉惠明 | 作者:鄒密 唐夢蓉
本報訊(通訊員 鄒密 唐夢蓉)“太感謝了!你們上門排憂解難,圓滿處理了借款的事情,我心里舒坦多了?!?1歲高齡的姚某某緊緊握著炎陵縣法院法官孟平山的手激動地說。
9月6日,姚某某來到立案窗口遞交訴訟材料,想要起訴凌某某,孟平山把他從窗口接到旁邊的調解室仔細了解事情原委,原來,去年5月,凌某某因資金周轉需要,向姚某某借款2萬元,雙方約定今年5月償還借款本金,可到期后,姚某某多次催要未果,實在沒辦法這才決定起訴。孟平山又向其了解凌某某的情況,得知凌某某是貧困戶,之前還因腦梗住院,行動十分不便。于是,孟平山讓姚某某先回家,并與其約好第二天一起到凌某某家去聊一聊。
9月7日上午,孟平山和法官助理來到炎陵縣沔渡鎮(zhèn)泮坑村凌某某家中,通過一個多小時耐心調解,做通了雙方的思想工作,凌某某表明了還款的意愿,當場償還了姚某某的借款1000元,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承諾剩余款項于兩年內分兩次付清,該案在訴前得以成功調解。
法官表示,用老百姓最能接受的方式解決糾紛,才是矛盾化解最好的方式,充分發(fā)揮訴前調解的優(yōu)勢作用,幫助當事人簡單快捷、低成本地行使訴訟權利,是“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真正的意義所在。
責編:劉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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