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首例:運輸氟胺酮新型毒品 一男子被批捕
2021-10-19 17:20:44
來源:法制周報 | 編輯:李林俊 | 作者:袁潔
法制周報訊(通訊員 袁潔)為維護社會穩(wěn)定,保護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10月14日,鶴城區(qū)檢察院依法對涉嫌運輸氟胺酮新型毒品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作出逮捕處理。
據(jù)悉,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于2021年9月24日駕駛共享汽車到達廣西省融安縣,從一名微信名“新之助”的男子手中購買72800元共計293.06克毒品氟胺酮,并將涉案毒品從廣西省融安縣運輸至懷化市鶴城區(qū)。
2021年5月11日,公安部、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將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和氟胺酮等18種新精神活性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的公告》,正式新增列管氟胺酮等新精神活性物質,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此后,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一定數(shù)量的氟胺酮,將依法認定為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毒品。
鶴城區(qū)檢察經(jīng)審查認為,犯罪新嫌疑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一、四款規(guī)定,涉嫌運輸毒品罪,故依法對其作出了批準逮捕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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