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現(xiàn)場。
本報訊(通訊員 涂承東 龍浩 )2月14日,株洲市委政法工作會議召開。市委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胡長春出席會議并講話,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唐文發(fā)主持會議,市中院院長陳堅,市檢察院檢察長向新林參加會議。
會議傳達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對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市委書記曹慧泉對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會議精神提出的工作要求,充分肯定了2021年全市政法工作成績,分析了當前形勢,部署了今年任務。
胡長春指出,全市政法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會議要求,深入學習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堅持穩(wěn)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統(tǒng)籌發(fā)展和安全,以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創(chuàng)造安全穩(wěn)定的政治社會環(huán)境為主線,以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為統(tǒng)領,以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為動力,以鞏固深化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成果為保障,以強作風、重落實、提效能為導向,堅持做好“聚焦、裂變、創(chuàng)新、升級、品牌”文章,奮力推進政法工作高質量發(fā)展,努力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株洲、法治株洲,為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zhàn)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全力“培育制造名城、建設幸福株洲”提供堅強政法保障,以優(yōu)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會議表彰了全市政法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下發(fā)了《中共株洲市委政法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健全落實黨對政法工作絕對領導的十項機制》《株洲市政法機關服務“三個高地”法治護航十二條》。
茶陵縣委政法委、醴陵市委政法委、天元區(qū)委政法委和市公安局作了交流發(fā)言。
會議以視頻形式開到縣市區(qū)。
責編:萬丹
來源:法制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