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販賣“上頭”電子煙油 3男子獲刑
2022-02-24 12:42:59
來源:法制周報 | 編輯:萬丹 | 作者:陸群亮 謝興苗
本報訊(通訊員 陸群亮 謝興苗)日前,通道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制造、販賣“上頭”電子煙油案件,被告人楊某川、楊某偉、吳某雷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刑期,并處罰金4000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10月,被告人楊某偉開始通過微信、閑魚等平臺販賣電子煙油。之后,楊某偉又從網上購買了制造電子煙油的設備以及電子煙油原料,在加入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制作成“上頭”電子煙油后,再利用網絡平臺出售給被告人吳某雷進行販賣。在利益驅使下,被告人楊某川通過楊某偉也學會了制造“上頭”電子煙油,其制造電子煙油的數量凈重為472克,折算成海洛因含量合計為1.894克。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偉、吳某雷兩人違反國家毒品管理法規(guī),向他人販賣少量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兩人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并認罪認罰,可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楊某川違反國家毒品管理法規(guī),非法制造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其行為已構成制造毒品罪,楊某川認罪態(tài)度不好,沒有酌定從輕處罰的情節(jié),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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