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躲西藏罪難逃,投案自首是出路!
2022-07-18 11:54:49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劉建軍 | 作者:謝澤亮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謝澤亮)為深入推進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安仁縣公安局主動出擊,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為社會治安提供有力保障。6月底,縣公安局反詐大隊、城關派出所配合縣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qū)σ幻嫦訋椭畔⒕W(wǎng)絡犯罪活動的龍某依法判處拘役2個月,并繳納四千元的處罰金。
2022年5月份,縣公安局反詐大隊和城關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龍某的銀行卡交易流水異常,經(jīng)研判分析,發(fā)現(xiàn)龍某有重大“跑分”嫌疑,辦案民警遂立即與嫌疑人龍某取得聯(lián)系。5月14日,迫于警方壓力,龍某主動到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投案自首,積極退贓,并向辦案民警如實供述其利用銀行卡進行“跑分”洗錢的犯罪事實。
經(jīng)調(diào)查,2021年8月,龍某一微信好友邀請其下載了一款APP,在此平臺上通過參與“跑分”活動,綁定自己的銀行卡收款、轉(zhuǎn)賬就能輕松獲利。嘗到甜頭后的龍某將自己的三張銀行卡都投入此“賺錢項目”,在參與了半個月“跑分”活動后,龍某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涉嫌違法犯罪,便停止了“跑分”。
經(jīng)查實,龍某利用自己名下的三張銀行卡進行“跑分”牟利,獲利3500元,鑒于龍某投案自首并主動供述違法犯罪事實,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警方提示:
1、未投案自首的涉“兩卡”違法犯罪嫌疑人認清當前形勢,珍惜機會,盡早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
2、對拒不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的,公安機關將全力緝拿,并依法從嚴處理。
責編:劉建軍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