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案件重調解 延續(xù)友情獲好評
2022-10-14 13:23:57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李林俊 | 作者:姜博文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姜博文)“感謝您的耐心解紛,讓我們的友情得以延續(xù),我要努力工作還債,做一個誠實守信的人?!?0月13日,平江縣人民法院信訪接待室里,邱某激動地握著法官的手說道。
鄒某與邱某是好友,因邱某資金周轉困難,向鄒某借款30萬元,約定每月利息4500元,后邱某未能按時償還借款,鄒某向法院“打官司”要求邱某夫婦還借款,雙方在法院主持調解下雙方達成協議。后邱某未能履行調解協議,案件進入執(zhí)行程序,法院凍結了邱某、符某的銀行賬戶。
于是符某向法院申請該案再審,請求撤銷原調解協議。理由是調解協議內容違反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三條之規(guī)定,鄒某屬于轉貸牟利,應認定為無效。
法官收到再審申請書后,仔細查閱相關卷宗,認為雙方當事人屬于朋友之間的借貸關系,有和解的可能性。為了打開雙方的心結,化解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矛盾,承辦法官決定把雙方當事人約至法院信訪接待室先行調解。雙方剛進門便劍拔弩張,互不相容。
承辦法官讓他們坐下,一遍倒茶一邊說:“你們雙方先冷靜,喝一杯茶,然后大家再心平氣和地溝通解決問題。”
法官從朋友關系為切入點與兩人拉家常,慢慢地雙方的態(tài)度有所緩和,法官則從人情到法理,不斷釋法明理。
最終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了執(zhí)行和解協議,鄒某同意降低邱某、符某借款的部分利息,解除符某銀行卡的凍結并終結本次執(zhí)行,符某向法院撤回再審的申請。最終,雙方握手言和,昔日朋友和好如初,于是便有了開頭那一幕。
一審:李林俊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責編:李林俊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