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接受表彰的何濤)
與《法制周報》結緣,讓我不斷吸取法治營養(yǎng),伴我一路走來。
2008年3月,我有幸成為司法行政工作隊伍中的一員。與《法制周報》初識于一次有關社區(qū)矯正專題的報道采訪,當時那位《法制周報》記者是我同事的同學,我們彼此加了微信,聯(lián)系逐漸多了起來。不久,那篇報道刊發(fā)在了《法制周報》的頭版上。
從那時開始,我真正認真地閱讀《法制周報》的每個版塊。原來,《法制周報》與我的日常工作息息相關,各地司法行政動態(tài)、以案釋法等內(nèi)容,對剛剛入行我來說,既開闊了視野,也豐富了思維。當時,我除了負責司法所的日常業(yè)務,還要負責宣傳報道工作。慶幸的是,我和《法制周報》的那位記者成了朋友。那時,單位能在報刊上刊發(fā)新聞稿,哪怕是個圖片新聞都相當難。更何況是省級媒體《法制周報》。單位領導想方設法想要擴大宣傳,激發(fā)各條線做好工作,并把宣傳報道的刊發(fā)作為評優(yōu)評先的重要指標。我跟《法制周報》的記者說了,她說:“我們可以‘強強聯(lián)合,互利共贏’哦。”后來,我開始嘗試撰寫新聞稿,然后通過她不厭其煩地修改,漸漸地,我寫的新聞稿件開始陸續(xù)在《法制周報》上刊發(fā),一篇、兩篇、三篇……
那年年底,我們司法所的宣傳報道工作被單位評為先進。感恩記者的不吝賜教,以及敬業(yè)和認真。我與《法制周報》的情誼愈加深厚。
后的工作中,我會繼續(xù)把工作中的好做法和身邊的好典型寫下來,投稿給《法制周報》。在我心底,《法制周報》就是良師和益友,是我工作和生活的風向標。
(長沙縣司法局黃花司法所所長 何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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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東久
來源:法制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