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一足浴店存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被立案處罰
2023-04-27 17:10:36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馬志軍 | 作者:周麗霞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周麗霞)4月26日,邵陽市足元里足道有限公司因在疏散通道(樓梯前室)擺放燒水器具被洞口縣消防救援大隊依法責令整改并立案處罰。
此前,洞口縣消防救援大隊在對邵陽市足元里足道有限公司進行消防監(jiān)督檢查時,發(fā)現(xiàn)該單位在疏散通道(樓梯前室)擺放燒水器具,占用了疏散通道,此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之規(guī)定,依法填寫了《消防監(jiān)督檢查記錄》并下達了《責令立即改正通知書》,對該單位進行了立案查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guī)定,經(jīng)過大隊調(diào)查取證、集體討論和處罰告知等一系列程序后,依法給予邵陽市足元里足道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處罰,并責令立即改正。
消防救援部門提醒:安全疏散通道是在疏散樓梯間至室外安全區(qū)域之間設置一條安全通道,供緊急情況下人員疏散使用,各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落實消防主體責任,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做到自查自糾,消除隱患。
一審 曾金春
二審 伏志勇
三審 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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