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田明時 邱蓉)
近年來,漢壽縣滄港鎮(zhèn)司法所堅持發(fā)揚“楓橋經驗”,充分發(fā)揮自身職能作用,凸顯人民調解品牌效應,當好基層法治參謀,助力基層依法治理,為鄉(xiāng)村全面振興貢獻法治力量。
在基層依法治理中,今年該所立足轄區(qū)實際,堅持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導,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主題活動,把法律送到村組、學校、田間地頭。按照“八五”普法要求,全面貫徹“誰執(zhí)法、誰普法”的原則,聯合縣、鎮(zhèn)有關部門深入開展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先后在滄港、新興學校開展安全、禁毒知識以及《民法典》學習;圍繞本鎮(zhèn)重點工作,鞏固如高鐵高速復線建設、秸桿禁燒、珍珠退養(yǎng)等工作,成立專門工作小組,積極宣傳法律法規(guī)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結合農村法制宣傳月和矛盾糾紛專項排查,進行糾紛排查化解活動,開展“以案說法”的法制宣傳活動,共向基層群眾開展各項法律咨詢137人次,協助相關單位、個人起草各類經濟合同或協議40多份。
在搞好矛盾糾紛排查和人民調解工作中,今年來,該所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持續(xù)開展民間糾紛排查治理工作,落實鎮(zhèn)村兩級矛盾糾紛的排查機制,做到把經常性的矛盾糾紛的分析和排查工作緊密相結合。截止4月止,該所共開展糾紛排查29次,排查出矛盾糾紛隱患9件,已全部得到化解。特別對高鐵、高速復線和企業(yè)項目建設施工等極其容易引起群體上訪或出現阻工等過激行為的10個問題,做到了發(fā)現早、化解快、效果好。今年以來,該所主持和指導村級調解組織調處各類矛盾糾紛44件,調解成功率100%,做到了無因調解不及時或調解不當引起上訪、投訴,有力地維護了全鎮(zhèn)的和諧穩(wěn)定。
一審:周芝華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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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周萌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