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劉定朋)
近日,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在荊州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將潛逃27年的命案嫌疑人劉某抓獲歸案。至此,這個發(fā)生在27年前的“1996.12.30”命案偵破工作,終于畫上了句號。
抓獲潛逃27年命案嫌疑人
18歲花季少女殞命在冬夜
時間追溯到27年前,1996年12月30日晚7點30分,武陵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接到護城派出所緊急報告:護城鄉(xiāng)高車6村組(現(xiàn)長庚街道)一女子被人殺死在其經(jīng)營的小賣部內(nèi)。通過現(xiàn)場勘查和尸體檢驗,警方確認系他殺,初步分析為一起特大入室搶劫殺人案,推測案發(fā)時間為29日22時至24時之間,作案人數(shù)2至3人,而且很有可能為有犯罪前科人員作案。
“18歲花季少女無故殞命,發(fā)生在市區(qū)的這起入室搶劫兇殺案,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當年的辦案民警回憶道。為早日抓獲兇手,還受害人一個公道,武陵公安迅速成立“12.30”特大入室搶劫殺人案專案組,全力開展案件偵破工作。
嫌疑人“10秒通話”現(xiàn)原形
由于案發(fā)現(xiàn)場遺留的線索太少,案件偵辦遲遲無法取得進展。直到 1997年3月3日,時任刑警大隊大隊長的王漢桃、民警鄒冰劍到常德市郵電局,調(diào)閱現(xiàn)場小賣部內(nèi)公用電話的通話單時,發(fā)現(xiàn)一則案發(fā)當晚10點59分打往津市方向的通話記錄十分蹊蹺,打電話者很有可能是嫌疑人或者是重大知情者。經(jīng)研判,辦案民警決定牢牢抓住“通話號碼”這唯一的案件線索,火速趕往津市進行核查。
經(jīng)過辦案民警細心核查和走訪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小賣部打出電話的系一名荊州籍女性黃某芳,約30歲左右。通過和被害人遇害時間比對,民警判斷該名女性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即趕赴黃某芳老家荊州市摸排其社會關系,在當?shù)鼐降呐浜现С窒?,專案組了解到黃某芳和其丈夫陳某武,在12月29日案發(fā)后,回到過家中,但很快便離開了。
民警得知這一情況后,預感離真相越來越近,便馬不停蹄趕往荊州區(qū)反帝街,成功在一居民區(qū)將陳某武、黃某芳抓獲,現(xiàn)場繳獲被害人挎包、皮夾、手表等財物。經(jīng)過審訊,兩人對入室搶劫殺人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交代了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劉某。
從黑發(fā)到白頭,警方追擊27載
據(jù)兩人供述,1996年12月下旬,陳某武得知妻子黃某芳曾打工過的武陵區(qū)某餐館老板有錢,便與黃某芳預謀對餐館老板搶劫,并邀集了老鄉(xiāng)劉某一同參與。12月28日,陳某武三人入住目標餐館,但礙于還有其他旅客不便作案,便將作案目標轉向餐館附近一小賣部。
12月29日晚,三人來到小賣部附近伺機作案,黃某芳以打公用電話為由,哄騙受害人楊某打開大門,三人乘機潛入商店,用事先準備的自行車鏈條鎖和塑料繩子殘忍將楊某勒死,順勢搶走現(xiàn)金、香煙、金器后揚長而去。
隨著陳某武、黃某芳兩人被人民法院判處死刑,辦案民警開始加大對同案犯劉某的追逃工作。由于當時偵查條件、技術力量等方面的限制,警方一時無法確定劉某的逃跑方向,無法及時將其抓捕歸案,加上當時的交通、通訊都不暢,抓捕工作步履維艱。
劉某在案發(fā)后就杳無音訊,那么他究竟去了哪里。27年來,為了能盡快抓獲劉某,武陵公安分局上下想盡了一切辦法,案卷翻了一遍又一遍,案頭的卷宗也早已泛黃;對曾經(jīng)和劉某有交集的人也是一次次摸排調(diào)查,每一次與當?shù)鼐?、村委核對線索,卻都是徒勞而返。
時間一年一年的過去了,局領導和大隊領導換了一任又一任,追逃民警換了一茬又一茬,幾代刑警前赴后繼,有的從正值青春堅持到兩鬢染霜,有的輾轉其他崗位仍心系案件,嫌疑人劉某一直沒到案,仿佛成為老刑警們的一塊心病,如梗在喉,但積案必清、潛逃必追的決心和意志從未改變。
時間來到2023年,武陵公安分局加大命案積案集中攻堅力度,將命案積案攻堅作為重中之重。常德市公安局局領導多次調(diào)研指導武陵公安命案攻堅工作,武陵公安分局主要領導多次聽取、研究命案攻堅工作,要求刑警大隊逐案研究、逐人研判、不漏一人。星光不負趕路人,常年的堅持下,不時會有劉某的線索反饋,辦案民警近一萬個日夜的堅守終于快迎來曙光。
在常德市、區(qū)兩級的研判下,6月5日,發(fā)現(xiàn)潛逃對象劉某疑似出現(xiàn)在荊州市區(qū),經(jīng)過“情指行”中心的深度研判,辦案民警確認漂白身份為“王某奎”的男子就是在逃嫌疑人劉某。三代刑偵民警心中一直憋著這股勁兒,“馬上出擊,安全抓捕,全力審查,依法辦案!”6月5日下午,在荊州警方的大力支持下,民警成功在荊州市城區(qū)抓獲嫌疑人劉某。經(jīng)突審,劉華供述了當年殺人入室搶劫的犯罪事實。
突擊審問嫌疑人
據(jù)劉某交代,聽聞陳某武和黃某芳被抓的消息后,便倉皇出逃,一直化名“王某奎”,先后到東莞、武漢及鄂州多地流竄漂泊,2021年潛回荊州,整日過著惶惶不可終日的生活。這期間,劉某賣過糖葫蘆,在工地打過零工,做過小生意……但從來不敢跟家里人聯(lián)系,不敢使用身份證,沒有睡過一個好覺。指認現(xiàn)場時,案發(fā)地早已物是人非,回想起當年自己的罪惡行徑,劉某幾度落淚,悔恨不已。
正義可能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這起長達27年之久的成功追逃,是對逝者的告慰和生者的安慰;橫跨27年的鍥而不舍,是幾代刑偵人的接力追兇,是幾代武陵公安人的前赴后繼,27年前的“1996.12.30”命案偵破工作也終于畫上了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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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萬朝暉
責編:周萌
來源:湖南法治報